電子商務學分學程規則
106年3月29日105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第一條 學程名稱:電子商務學分學程(Electronic Commerce Program),以下簡稱「本學分學程」。
第二條 設置宗旨:自2000 年以來,國內紡織服裝產業蓬勃發展,加上臺灣 Internet 服飾商店也快速興起,國內與國際間均急需熟悉電子商務與服飾行銷的人才。據此,管理學院結合現有電子商務師資以及織品服裝學系相關師資,設立電子商務學程,期望結合電子商務及紡織服裝產業的知識,積極培養具有電子商務與服飾行銷知識的專業人才。
第三條 課程規劃: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20學分,分為共同必修3學分,專業分組(模組)必修7學分,選修10學分,課程科目詳如附表。
第四條 修讀相關規定:
- 1、招生對象:本校學生。
- 2、招收名額:60名,但須達20人以上始得成立。
- 3、報名日期:依學校所訂定之時程辦理。
第五條 本學分學程置召集人一名,由管理學院院長聘任之,負責統籌學程內各項業務,任期三年,得連任一次。
第六條 本規則未盡事宜,依本校「輔仁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」之規定處理之。
第七條 本規則經管理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,提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,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布施行。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