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05/02
輔仁大學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赴姊妹校交換學生即日起開放申請,各姐妹校開學月份不同,可選擇交換期間為一學期或一學年,相關資訊如下:
申請說明會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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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名額一覽表 |
請見「附件下載-附件一」(最後修改日期:20180429) |
申請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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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/限制 |
o -應屆畢業生欲申請交換一年(限交換期間雙主修、輔系、學位學程未修畢者)須經系/所主任及註冊組同意辦理延畢後始可申請,只交換一學期(2019春季班)者不在此限。 o -領有外交部或教育部獎學金之外籍學位生,於交換期間須停止受領獎學金。
o -申請者需符合各交換學校特殊語言要求之能力檢定(如:日文、法文、西班牙文、義大利文、德文、韓文)。 o -申請交換學校課程以英語授課者,均須檢附英文檢定成績,達下列其一標準,始可參加校內申請: o -TOEFL iBT 79(含)以上。 o -IELTS 6.5(含)以上。 o -TOEIC 750(含)以上。 o -以上成績,需於當次申請截止日前仍在兩年有效期內。(2016/05/30以後考的) o -各交換學校要求之英文檢定成績標準較高時,以交換學校要求之分數為申請標準。 o -申請時至少須有網路成績,僅完成報考但未有成績者不得申請。(惟日語檢定網路成績可接受2018/08/31前補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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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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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料 |
只需繳交申請表紙本文件,其他文件請掃描或轉存成PDF電子檔上傳至交換生線上申請系統。 A.紙本文件 赴姐妹校交換生申請表「附件下載-附件二」 B.電子文件(每個檔案請勿超過20MB) 檔案1.書審資料(在同一個PDF電子檔) -中文簡歷:就學、工作及社團經驗,格式不拘,兩頁為限 檔案2.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,含班級排名,PDF電子檔 備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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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|
操作說明:點我查看 |
收件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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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件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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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作業要點 |
※交換期間進修學分抵免依所屬各系所規定辦理,國際及兩岸教育處無法替學生開立任何證明,亦無法替同學爭取抵認相同學分數,若學分無法抵認或無法如期畢業,由本人自行承擔。(例如:法文系規定學生須繳交法語語言檢定【Delf B2】成績證明,作為學分抵認之依據。)
※院/系級交換學生計畫限所屬院系所學生申請,詳細開放申請期間及限制請洽所屬院系所。
相關附件下載:http://isc.oie.fju.edu.tw/newsDetail.jsp?newsID=275&newsClassID=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