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學年度申請雙主修公告
接受名額:5名
申請資格:本校學士班學生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年第二學期止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),申請時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前百分之六十 ,並符合各雙主修學系規定者。
企管系申請資格
1、一年級申請者: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前40%以內。
2、二年級以上申請者:往前推算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前40%以內。
3、附申請單、歷年成績單正本(含名次)及自傳一份(含申請動機)。
繳交資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。
申請須知:
(一)申請以2個學系為限(逾限者取消申請資格),但核准修讀以1個學系為限。
(二)進修學士班學生申請雙主修以進修部各學系為限。
大陸地區學生申請雙主修,須於教育部106學年度核定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範圍內辦理。
申請流程:
(一)下載申請單: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。
(二)申請日期:106年5月15日至106年5月17日(學士班下午4:30止;進修學士班下午10:00止)
申請者皆需參加本系面試,面試日期為5月19日(五)下午。
面試順序請於5月18日(四)下午4:00後至企管系網站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