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辦法

 

輔仁大學「電商金融科技微學分學程規則」

110222 輔仁大學管理學院110學年度第2次課程委員會審查 

110302 輔仁大學管理學院109學年度第2次課程委員會通過

109225 輔仁大學管理學院108學年度第2次課程委員會通過

 

第一條     學程名稱:電商金融科技微學程(E-Commerce and Fin Tech Micro Program),以下簡稱「本微學程」。

第二條     設置宗旨:主要在於培養具備跨境電商、財務金融與資訊技術之專業人才。透過本微學程之設立,使學生除了具有金融實務與資料分析能力外,更能建立金融科技能力,並能創新運用於產品企劃、數位行銷與電子商務領域以提升就業競爭力。

第三條 課程規劃:本微學程應修學分數12學分。包括基礎課程至少2學分、進階課程至少8學分及總整課程2學分課程,科目詳如附表。且至少二分之一之學分數不得為學生主系、所、雙主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學分。

第四條  本微學程學生修讀時,若有課程科目名稱不同而性質相同,或科目名稱內容相同而學分數不同時,其課程性質與學分數之認定,須經由學程召集人審查認定之。

第五條  招生之相關規定:

1.   招生對象:本校具財務金融、商管、統計、資訊背景的3-4年級學生為佳。

2.   招生名額:上限50名。

3.   報名日期:依學校所訂定之時程辦理。

第六條  本微學程以隨班附讀為原則,不另收費,人數達一定規模以上時,得申請另行開班,依學校規定收費。

第七條  學生修讀學程,得採申請制或認定制

第八條  本微學程置召集人一名,由管理學院院長聘任之,負責統籌學程內各項業務。

第九條  本規則未盡事宜,依本校「輔仁大學學程設置辦法」之規定處理。

 

第十條  本規則經管理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,提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,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布施行。修正時亦同。